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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人民检察院文件
雅检〔2021〕88号 签发人:沈永亮
雅江县人民检察院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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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委系列会议讲话精神,按照县党史办下发《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雅党史学教办【2021】16号)要求,经院支部决定,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雅江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为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特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雅江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拟定于8月12日,在检察院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参加人员为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相关人员(邀请),雅江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县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二、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
1、准确把握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行,在新征程中不断谱写治蜀兴川时代新篇。
2、深化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警通过个人自学、党支部或党小组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的4本学习材料。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会,每位干警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理解,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
3. 深入征求意见。我院广泛征求全体党员干警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以便更好地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4. 开展谈心交心。会前县检察院制定了谈心交心方案,认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支部书记通过了解党员工作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相互提醒的方式带头开展谈心交心,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诚恳的听取了党员干警对我院支部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5.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广泛交换意见的基础上,所有党员干警结合自身特点和分管工作,围绕4个方面内容认真进行盘点和检视,查找问题产生原因,明确努力方向,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
1、会议议程
第一项,通报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
第二项,院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对照检查,其他党员逐一提出意见;
第三项,院支部书记带头,党员干警逐一进行表态发言。
第四项,与会领导讲话并点评。
第五项,会议总结。
2、有关要求
主要负责同志要代表党支部作对照检查,带头并开展自我批评。从思想根源深刻剖析自身不足并进行党性分析,检验自身党性修养的差距。要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见人见事,不能遮遮掩掩、泛泛而谈。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员干警都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相互批评要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用事例说话,防止不痛不痒、蜻蜓点水,不搞无原则纷争。要注意方式方法,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总结通报
1、召开情况通报会。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3天左右,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同时,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材料上报。在会后3天内,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会议记录、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支部成员发言提纲报县党史办。
雅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9日
报:县党史办。
雅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9日